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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乃和 李腾||从侯到霸:“曲沃代翼”对晋国霸主政治的形塑

谢乃和 李腾 史学月刊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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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745年,晋封文侯弟桓叔于曲沃,由此晋国开启了长达六十七年之久的大、小宗争立事件,最终小宗曲沃祖孙三代逐杀大宗翼五位国君而占有晋,成为晋国新统治者,史称“曲沃代翼”。作为春秋史上的重大事件,“曲沃代翼”是晋国从侯到霸的转捩点,也常常是史家书写春秋晋国史的起点,该事件所导致的晋国“新”“旧”政权更替的结局,还推动周代从王政走向了春秋时期的霸政。然而,囿于时代和研究取向的限制,以往研究多停留在“曲沃代翼”这一历史事件本身,而鲜有关注到晋国新政权合法性建设及其所造就的新政治理念的历史影响。近年来,羊舌晋侯墓地的发现和相关新出土文献的公布,为“曲沃代翼”的深入探讨及代翼后晋国政权合法性建设的研究提供了新材料。鉴于此,本文在综合融通多重史料的基础上,重新梳理“曲沃代翼”事件和新政权围绕其合法性实施的诸多举措,以期对相关史实及其形塑春秋晋国霸主政治传统的认识提供一个新线索。

一 晋国从侯到霸的关键性转捩:“曲沃代翼”

晋国是周室经营北土而封建的重要同姓诸侯。《左传》定公四年(前506年)载:“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叔虞所封之夏虚即唐地,位于“河汾之东,方百里”。据公簋铭“王命唐伯侯于晋”(《铭图》4954),可知晋国在西周早期曾徙封于晋地,“侯于晋”则说明晋国所具有的侯的称号、身份和职责。作为西周外服的侯,晋国从分封时便领有“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使命,担负着藩屏周室的职责。从唐叔虞“左右武王,教威百蛮,广辟四方”(晋公盘,《铭图续》952)、燮父事康王、晋侯苏佐王作战(晋侯苏钟,《铭图》15298~15314)、晋穆侯助王伐戎到文侯勤王,晋国一直恪守着周王室封建的“侯”所应承担的镇守封疆、助王征伐的职责。“曲沃代翼”后晋国在保持着侯的身份与职责的同时走向了扩张争霸之路,由曲沃一系建立的“新晋国”从诞生伊始即带着吞并大宗的叛逆、杀伐四邻的霸道,曲沃武公并晋后晋国迅速强盛起来,至武公之孙晋文公时便成为诸侯霸主,肩负起继周室、守天聚、“协燮万邦”(晋公盘,《铭图续》952)的职责,继而发展成“西入秦域,东轶齐境”自西及东延袤数千余里,“天下扼塞巩固之区,无不为晋有”的春秋霸主,以春秋霸主的角色活跃于历史舞台,尊王室、攘夷狄、主夏盟。可见,代翼前主要奉行周室侯职的“旧晋国”与代翼后积极践行霸政的“新晋国”是晋国历史发展中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而导致“新”“旧”晋国更迭的“曲沃代翼”正是晋国从周室地方侯伯发展成为春秋霸主的关键性转捩点,也是晋国霸主政治传统及其政治底本的根源,实有必要对这一事件的历史背景、发生过程和细节特点作一深入考察。
“曲沃代翼”的发生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晋国自身的原因。“曲沃代翼”所处的春秋初年,社会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此时周王室衰微,诸侯力政,传统宗法制也遭到破坏。由周王自己率先作出的违背嫡长子继承制的行为,至春秋时代更是常见,出现了不少不按嫡长子继承制原则即位的现象。这些行为破坏了宗族内部的固有权力获得顺序,使原本稳固的政局也趋于动荡。从晋国政局来看,“曲沃代翼”是在前有殇叔自立、后有文侯夫人干涉朝政的背景下开始的。作为“曲沃代翼”的肇始者———桓叔亲历了叔父殇叔自立事件,尽管殇叔在位四年后便被太子仇,即后来的文侯所袭杀,但叔父自立之事势必对桓叔日后的行为造成影响。文侯卒,其子昭侯即位,是时晋国政坛还有一位重要人物———晋姜,此人文献虽然阙载,但传世的晋姜鼎铭文(《铭图》2491)有助于认识这位贵族女性。为了便于论述,兹用宽式释文抄写铭文如下:  

唯王九月丁亥,晋姜曰:余唯嗣朕先姑君晋邦,余不暇荒宁,经雍明德,宣我猷,用绍匹台辟,敏扬厥光烈,虔不坠,鲁覃京师,䢃我万民,嘉遣我,赐卤积千辆,勿废文侯命,俾贯通弘,征繁阳,取厥吉金,用作宝尊鼎,用康揉绥怀远迩君子,晋姜用祈绰绾眉寿,作疐为极,万年无疆,用享用德,畯保其孙子,三寿是利。
据铭文可知,晋姜是文侯夫人、昭侯之母。李学勤先生认为铭文中“文侯”是死谥,器物应制作于晋昭侯六年,即公元前740年。晋姜说“余唯嗣朕先姑君晋邦”,正是国君之母的口气,晋姜还“作疐为极”,自称为晋邦的根柢和准极。由此看来,不排除昭侯即位后晋国存在晋姜干涉朝政的政治局面。桓叔即是在前有殇叔自立,现有太后干涉朝政的背景下开始图谋代翼的。

先秦史籍中关于“曲沃代翼”的记载,主要见诸《左传》,《国语》《竹书纪年》中亦有零星记录。此外,《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将“曲沃代翼”中的重要事件载列于晋国纪年之下,《晋世家》则对“曲沃代翼”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记述。为直观了解“曲沃代翼”的全过程,兹以时间为序将相关史实列表如下。

通观上表,对照其他文献相关记载,可对“曲沃代翼”事件发生过程及细节特点作一简要归纳。首先,关于“曲沃代翼”中小宗曲沃的善政、获民与大宗翼的政荒、失民。民心向背自古以来都是决定成败的重要因素,同时也能反映出双方的为政情况。司马迁记载说桓叔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诗经·唐风·扬之水》亦言“素衣朱襮,从子于沃”,描述了晋之民归附曲沃的情景。与小宗曲沃获民不同,大宗翼则是失民,《扬之水》的诗序说曲沃盛强,昭公微弱,“国人将叛而归沃焉”。《唐风》中《山有枢》《椒聊》《杕杜》等篇的诗序也讽刺大宗翼“政荒民散”“不能亲其宗族”,与对小宗曲沃“能修其政”“盛强”的赞美形成了鲜明对比。《扬之水》末章曰:“我闻有命,不敢以告人。”毛传云:“闻曲沃有善政命,不敢以告人。”郑笺:“不敢以告人而去者,畏昭公谓己动民心。”说明昭公在面对失民的困境时,似乎并没有做出明智的补救措施,反而选择了高压政策。曲沃与翼最终的命运结局,由此可见一斑。

其次,“曲沃代翼”过程中小宗曲沃宗子的自然继任与大宗翼宗子的仓促继承。“自桓叔初封曲沃以至武公灭晋也,凡六十七岁,而卒代晋为诸侯。”双方你来我往,见载于史籍的斗争就有七次。小宗曲沃经由桓叔、庄伯、武公祖孙三代完成篡夺;大宗翼历经昭、孝、鄂、哀、小子、湣,四代六侯终被吞灭。前745年桓叔封于曲沃,时年五十八,其卒年在晋孝侯八年,即公元前731年,可知桓叔去世时行年七十二,庄伯即位时年龄盖在知天命之年,庄伯又在位十六年,则武公即位时年龄亦不小。在半个多世纪的斗争里,曲沃一系只有三代,可知庄伯、武公在身为宗子继承人时便长久地接受到了时任宗子的教导和培养,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反观大宗翼,父被弑,其子幼弱,不及教训便即位为君,故缺乏斗争经验,只能寄希望于忠于职守的大臣身上。从君主能力上来说,双方胜负已见一隅。

复次,“曲沃代翼”由大、小宗之间的争立演变为诸侯之间的邦际冲突。“曲沃代翼”伊始,只是晋国国内大、小宗之间的矛盾,后来随着其他诸侯国的参与,便演变成了邦际冲突。面对曲沃与翼的对立,晋国贵族有不同立场,其他诸侯国也有不同态度。晋国国内,栾宾、潘父拥立小宗曲沃,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栾宾之子栾共叔则事大宗翼。晋国外部,郑、邢支持曲沃,曲沃叛王之前,周王也曾派尹氏、武氏帮助曲沃;曲沃叛王后,周王转而支持翼,以周王为核心的虢、芮、梁、荀、贾亦助翼。曲沃的与国寡而远,翼的与国众且近,但结果却是曲沃常胜,翼的宗子屡屡被弑,排除掉外部力量相助不及时的因素外,显见曲沃的力量远盛于翼。而晋国附近的邻国助翼伐曲沃,也为日后曲沃一系讨伐他们落下了口实,如晋献公就曾以此申斥虢国说:“始吾先君庄伯、武公之诛晋乱,而虢常助晋伐我,又匿晋亡公子,果为乱。弗诛,后遗子孙忧。”其他见伐的诸国概亦如此。

最后,周王对“曲沃代翼”的态度从控制干涉到失败妥协。从上表可看出,周王曾尝试对晋国大、小宗的斗争进行控制,然而最终的结局却是“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凸显出周王对既成事实的默认和其无力插手诸侯国事务的无奈。曲沃武公对此时的王权有着清醒的认识。《国语·晋语一》记载武公杀了哀侯之后,栾共子将为其君赴死,武公劝其说:“苟无死,吾以子见天子,令子为上卿,制晋国之政。”可见武公对周王无力控制晋国有着准确的判断进而灵活利用王权服务于晋政。“曲沃代翼”事件以及与之大致同时的周、郑交恶,是周天子努力插手诸侯事务的最后尝试,尔后伴随着周王室自身内乱不断,再也不见周王对诸侯的干涉控制。

综上所述,春秋初年发生的“曲沃代翼”事件是晋国从侯到霸的转捩点。受殇叔自立事件的影响,桓叔在文侯夫人干涉朝政的形势下开始了代翼图谋。与一般意义上的嫡庶之争不同,“曲沃代翼”从桓叔封于曲沃至武公并晋为晋侯,历经六十七年之久,期间曲沃小宗的自然继任、善政、获民与翼大宗的仓促继承、政荒、失民形成了鲜明对比,事件也由晋国国内的大、小宗争立演变为邦际冲突,周王曾尝试干涉却以失败妥协而告终。其时,弑君篡位之事不只发生在晋国,进入春秋后,王权日趋衰落,诸侯和贵族势力兴起,以周王为中心的礼制崩坏,弑君、夺嫡之事多有发生,因而“曲沃代翼”的发生也是时代环境使然。不同的是,小宗曲沃走在了时代前列,且代翼时间既久、斗争又多,半个多世纪才完成并翼,因此重新统一的晋国某种程度上更像是国家的新生,并迅速发展壮大成为春秋的霸主。小宗曲沃成为晋国的新统治者后也开始了他们的政权合法性建设,其治国理念与之前的晋侯有所不同,对晋国历史的走向和春秋霸主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 “曲沃代翼”与“新晋国”的合法性建设

小宗曲沃历经六十七年之久实现了对大宗翼的吞并,成为晋国的统治者,然而其篡位弑君的事实,昭昭在目。基于统治合法化的政治需要,曲沃一系对外通过贿赂获得了周天子的册命,列为诸侯,努力使外界承认它的合法地位;在晋国内部,则从意识自觉、迁都、书史、祭祀和宗法等方面着手进行政权合法性建设。这一系列举措亦表明“曲沃代翼”后的晋国在政治合法性上不是之前晋国的简单延续,而是具有重建的含义。

首先,对大宗翼墓葬的破坏,是曲沃一系的合法性建设在意识自觉上的体现。2005至2006年发掘的曲沃羊舌墓地,是继北赵晋侯墓地之外的又一处晋侯墓地,大型墓在墓地北部,已勘探出五座“中”字型大墓和一座车马坑,东部的两座为一组,即已发掘的 M1、M2,西部的三座是否为一组尚不清楚。由于 M1、M2遭受严重盗扰,没有出土能够进一步说明墓主人身份的遗存,因此墓主人的具体身份尚不明确。学界目前比较倾向于认为羊舌墓地是大宗翼的晋侯墓地,埋葬的可能是昭侯或更晚的几位晋侯。墓地有一个现象值得重视,即 M1、M2被有意识的毁墓。据发掘者研究,M1、M2被盗是在汉代以前,盗坑似乎是大开挖,椁室内的迹象表明盗掘时间大约在下葬后不久,盗掘者抬走了青铜礼器。然而与之相距近4500米的北赵晋侯墓地却没有遭到盗掘,羊舌墓地的陪葬墓也没有被盗,曲村遗址邦墓区的所有墓葬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都没有被盗。因此,M1、M2被盗扰不仅是一种简单的有意识的毁墓,而且还是曲沃一支在夺取政权后对大宗的报复行为。上述学界对羊舌墓地是大宗翼的晋侯墓地的认识以及 M1、M2被故意毁墓的现象,印证了发掘者的推论。“曲沃代翼”后对昭侯及之后的几位晋侯的毁墓行为,不能简单用家族复仇、报复来解释,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应和曲沃一系对其正统性的塑造有关。文献所见历史上类似现象也不乏其例。如周人在平定武庚叛乱后,即通过盗掘殷王室和顽固贵族的大墓,以绝殷祀,沉重打击殷遗复辟势力的认祖归宗心理。鲁桓公不以人君之礼葬生前曾摄政的隐公,以此来彰显自身的正统性。曲沃与翼虽是同宗,但毕竟因争夺晋国而“相攻击如仇雠”,因此曲沃胜翼后为在统绪上否定大宗翼,强调自身的正统性,对昭侯、孝侯等晋侯的墓葬进行了盗掘,而上述北赵晋侯墓地的完好也说明曲沃一系只是针对代翼时期的几位晋侯而已。当然,此种毁墓行为可能也与后世“厌气破势”的政治目的有关。要之,曲沃一系对大宗翼的毁墓,根本目的应是为了建设其政权的合法性。

其次,迁都亦是代翼后的晋国政权合法性建设中的重要一环。“都邑者,政治与文化之标征也。”古代政权的更迭往往伴随着都城的迁徙,新政权通过迁都既能更顺畅地实现对民众的治理,亦可达到政权合法性建设的目的。如《尚书·盘庚》载商代盘庚迁殷时告诫臣民曰:“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绍复先王之大业厎绥四方。”此新邑亦即殷都,在甲骨卜辞中商人称其为“天邑商”(《合补》11248、11249),在周初文献《尚书·多士》中周人也称之为“天邑商”,孔颖达疏:“郑玄云:‘言天邑商者,亦本天之所建。’”可知盘庚迁都也是为了服从天的意志,通过迁都以顺天命,体现其政权的合法性。商周鼎革之际,周人也运用迁都这一举措以达到相关目的。《诗经·大雅·文王有声》载:“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郑笺曰:“徙都于丰,以应天命。”说明周文王也是通过徙都建设周邦政权合法性的。武王也有类似之举,《逸周书·度邑》记克商后武王因“来[未]所定天保”,寝不成寐,与周公曰:“旦,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可见周武王也有通过迁都以示天命之转移的打算,由于都城位置需符合“依天[室],其有宪今[命],求兹无远”的标准,故武王死后周公营洛邑,以达到周人“宅兹中国,自之䢃民”(何尊,《铭图》11819)的效果,从而开创了周人以岐周、宗周和成周等数个都城治理天下诸邦之局。直至两周之际,平王东迁仍继承了周人通过迁都以实现其政权合法性的传统。清华简《系年》记载周幽王亡后,平王先居于少鄂,后立于京师,最终徙于成周。与之前的“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相比,至成周后平王政权稳定,进而开启了平王一系的东周王朝。平王的东迁固然与晋文侯、郑武公等外服诸侯的鼎力扶持有关,但三徙而定于洛邑,应与成周在周人心目中的“天室”地位密切相关,所以平王才通过徙都洛邑以加强其政权合法性。

上述无论是盘庚迁殷、周文王宅丰、武王与周公度(营)洛邑,抑或是周平王东迁成周,都表明徙都以应天命、以加强新政权合法性是商周的一贯传统。晋公盘载晋国始祖唐叔“膺受大命,左右武王”,晋国一直延续着“保乂王国”(晋公盘,《铭图续》952)的职责。作为“武之穆”武王之胤的封国,晋国都城选择也应受周代政治传统的影响。曲沃并翼之后,对晋国的都城进行了迁移。公元前678年,曲沃武公灭晋,并晋后武公并未继续以曲沃为都,而是“始都晋国”。公元前668年,晋献公“城聚都之,命曰绛,始都绛”。尽管典籍对武公“始都晋国”之都的地望阙载,但可以确认的是,“曲沃代翼”后不久晋献公即将都城迁往绛。曲沃一支未将晋昭侯至小子侯时所都之翼作为自己的都城,而是以绛为都,应与其政权合法性的建设有关。据《毛诗·唐谱》记载,晋穆侯时曾徙于绛,郑说不误的话,晋献公所都之绛即晋穆侯所徙之绛。晋穆侯是曲沃一系始祖曲沃桓叔之父,曲沃一支以晋穆侯徙居的都城为都,可体现其政权的正统性。绛地旧属于嫡系势力范围,都绛也便于曲沃一系治理新征服的晋民。

再次,以庄伯、武公为纪年书写晋史,是曲沃一系的合法性建设在史书记载上的体现。现存的古本《竹书纪年》虽非失传的《竹书纪年》之本来面目,却是后人从古书中汇辑的佚文,因此该书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竹书纪年》的原貌。一般认为,古本《竹书纪年》的晋纪部分当是以晋春秋《乘》为本,故此书反映的晋国纪年情况应属实。书中的晋纪部分,晋文侯之后便以庄伯、武公为纪年书写,实是曲沃一系的正统地位在晋史记中的体现,也是曲沃一系建设其政权合法性的手段。与晋史记不同,《史记·晋世家》《十二诸侯年表》中则以昭侯、孝侯、鄂侯、哀侯、小子侯和晋侯湣为纪年,直至曲沃武公并翼之后才以武公为晋国的纪年。《左传》在“曲沃代翼”过程中,称曲沃一系的君主为“曲沃庄伯”“曲沃武公”,称谓前冠以曲沃。由此可见,《史记》《左传》的作者认为,“曲沃代翼”事件中的曲沃一系为非正统地位。晋史记在代翼前的史实中便以庄伯、武公为纪年,体现了曲沃一支对其政权合法性的追溯和确认。

复次,宗曲沃、祭武宫的祭祀现象,是曲沃一系的合法性建设在祭祀上的体现。祭祀在周人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夫祀,国之大节也”,在发挥着宗教功能的同时也为政治服务。沃是曲沃一支的兴盛之地,时人言“曲沃,君之宗也”。曲沃一支的先君宗庙在曲沃,因此史载代翼后晋国重要的祭祀活动皆见于曲沃、武宫,如太子申生“祭于曲沃,归胙于公”,晋平公“改服、修官,烝于曲沃”,晋献公时“蒸于武宫,公称疾不与,使奚齐莅事”,晋悼公“以偪阳子归,献于武宫”,等等,足见曲沃、武宫在晋国祭祀中的重要地位。清人顾栋高曾言:  

桓叔所封之曲沃,历庄伯、武公,国之三世凡六十七岁。灭晋后,仍为别都。一名下国,有武公之庙在焉。凡外来公子入立,及君薨而殡,皆于曲沃武公之庙。重耳及成公、悼公即位,皆朝于武宫,文公卒殡于曲沃,是也。

所言诚是。《礼记·大传》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宗……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代翼后的晋侯宗曲沃、祭武宫的行为正与《大传》所述相符。代翼后的晋侯对其“所自出者”的强调,实是曲沃一支在宗法方面进行的政权合法性建设。

最后,对代翼前的晋侯谥号的无讳和重复,是曲沃一系的合法性建设在宗法上的体现。“曲沃代翼”之前,包括殇叔,计十七位晋侯,其中有五位没有谥号。唐叔虞、晋侯燮和晋侯湣只有其名而无谥号。鄂侯之鄂为地名,《左传》隐公六年(前717年):“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知“鄂”不是谥号。小子侯之“小子”,裴骃《史记集解》云:“《礼记》曰:‘天子未除丧曰余小子,生名之,死亦名之。’郑玄曰:‘晋有小子侯,是取之天子也。’”是知“小子”乃诸如天子未除丧之称,亦不是谥号。由此可知“曲沃代翼”前的晋侯中有谥号者为十二位,这十二位中竟有八位晋侯的谥号被“曲沃代翼”后的晋侯谥号所重复,即晋武侯/晋武公、晋成侯/晋成公、晋厉侯/晋厉公、晋献侯/晋献公、晋文侯/晋文公、晋昭侯/晋昭公、晋孝侯/晋孝公、晋哀侯/晋哀公。代翼后的晋侯谥号大量重复代翼前的晋侯谥号,这个现象在晋国独有,而在周王以及其他传统华夏诸侯中却不存在。试看下表所列周天子以及各传统华夏诸侯,即周、齐、鲁、燕、蔡、曹、陈、卫和宋的世系、谥号情况。所举诸侯国主要指西周时封建延续至东周的诸侯,楚、越因与传统华夏文化不同故不论,吴虽姬姓却久处荆蛮亦不在讨论之列。
说明:诸侯公子篡位之类,如卫州吁,年限既短又无谥号,则不在统计范围内。以暗影标示者,是本国谥号重复者。姜齐与田齐及代翼前后的晋国,用加粗横线相隔。周王、诸侯带★者,其谥号有疑义,且关系到本文讨论,须作说明。1.周定王,《史记》索隐:“然此‘定’当为‘贞’,字误耳。岂周家有两定王,代数又非远乎?”2.鲁文公,《史记》索隐:“《系本》作‘湣公’。邹诞本亦同,仍云‘《系家》或作文公’。”3.燕文公,《史记》索隐:“《系本》已上文公为闵公,则‘湣’与‘闵’同,而上懿公之父谥文公。”4.卫嗣君,《史记》索隐:“按:乐资据《纪年》,以嗣君即孝襄侯也。”5.宋辟公,《史记》索隐:“按:《纪年》作‘桓侯璧兵’,则璧兵谥桓也。”

结合《史记》《世本》所载的以上周王、诸侯世系、谥号,可知周、蔡、曹、陈没有谥号重复者。鲁国、姜齐各有一例谥号重复者,鲁国有两个鲁文公,姜齐有两个齐庄公。卫国谥号重复者三例,即卫庄公/卫庄公、卫成公/卫成侯、卫怀公/卫怀君。宋国谥号重复者亦是三例,宋湣公/宋湣公、宋桓公/宋桓侯、宋昭公/宋昭公。燕国谥号重复者较多,有燕惠侯/燕惠公/燕惠王、燕釐侯/燕釐公、燕宣侯/燕宣公、燕桓侯/燕桓公/燕桓公/、燕昭公/燕昭王、燕文公/燕文公、燕孝公/燕孝王。卫、宋之谥号重复者,主要开始于战国早期末,如卫国的后卫成侯、后卫怀君重复谥号“成”“怀”,宋的后宋庄公、后宋桓侯重复谥号“庄”“桓”。卫、宋谥号重复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进入战国后,商周以来的传统宗法制度已经崩解破坏,宗法制度的影响在逐步削弱的同时,又有了新的内容,比如废除旧宗而立新宗、毁旧庙而立新庙、依据等级建立若干庙,因此战国时期诸侯谥号重复本国已故多世的君主谥号的现象,是与战国时期宗法制的新内容相适应的。另一方面,卫、宋从西周绵延至战国,国祚既久,君主自然众多,大概也避免不了出现后世君主谥号偶有重复本国前世君主谥号者。

至于燕的情况,要复杂的多。燕国谥号重复者甚众,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除了上述造成卫、宋之谥号重复的原因外,还有燕国自身的缘故。唐人司马贞就曾说到:“燕四十二代有二惠侯,二釐侯,二宣侯,三桓侯,二文侯,盖国史微失本谥,故重耳。”还云:“并国史先失也。又自惠侯以下皆无名,亦不言属,惟昭王父子有名,盖在战国时旁见他说耳。”司马贞把燕国谥号重复众多的现象归因于燕国国史失传,是有道理的。考古发现的燕国都城遗址,有琉璃河燕都、临易燕都、上都蓟和燕下都,相较鲁、齐、宋等国,其都城屡迁。多次迁都可能与戎祸、战争有关,燕国的地理位置比“戎、狄之民实环之”的晋国更为严峻,《左传》庄公三十年(前664年)载有山戎病燕之事,“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在此之前,山戎亦曾侵齐,可见此戎之孔炽。燕国因战乱而被迫迁都,其国史有可能毁于兵燹。结合考古发现与史籍所载,可支持司马贞所言燕国“国史先失”而“微失本谥”之说,这是导致燕侯谥号重复甚众的重要原因。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晋侯谥号大量重复的现象非属正常。谥法的本质作用乃是为了称呼死者,区别已故的君上,代翼后的晋侯谥号大量重复代翼前的晋侯谥号,说明曲沃一系的晋侯从思想意识上不宗代翼前的晋侯。此外,新近发现的时代为春秋中期的晋公盘(《铭图续》952),其铭文虽然限于体例无法尽述每一位具有显赫功绩的先祖,但铭文中对晋国祖先的追述只提及“我皇祖唐公”“我烈考献公”,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代翼后的晋侯不宗代翼前的晋侯。而认祖唐叔,除了缘于唐叔的始祖地位和实在的血缘联系外,也与此举可方便晋国在诸侯中行事有关。此外,田齐与姜齐的情况亦值得重视。田氏代齐后的齐侯谥号多有重复姜齐齐侯谥号者,如齐太公/齐太公、齐桓公/齐桓公、齐宣公/齐宣王、齐襄公/齐襄王,造成这个现象背后的原因与晋国相同,亦是视自己为正统,无视前任君主。这种共同的现象进一步说明,谥号除了称呼死者外,还有着为政权正名的政治功能,代翼后的晋国和田齐即用此来建设自己的政权合法性。

综上所论,通过吞并大宗而领有晋国的小宗曲沃,为强调其统治的合法性,增强民众的认同和服从以及消除之前大宗翼政权的影响,除了获得周王的册命外,还在诸多方面进行了政权合法性建设。意识上,小宗曲沃对昭侯及其后的几位晋侯的墓葬进行破坏。都城上,代翼后进行了迁都,以绛为都。书史上,以庄伯、武公为纪年的晋史书写实现对小宗曲沃一系正统的追认。祭祀上,宗于曲沃,祭于武宫。宗法上,代翼后的晋侯无讳及重复代翼前的晋侯谥号。这些举措亦说明曲沃一支的晋侯,无论是在感情方面还是在宗法方面,皆无视代翼前的晋国及其君主。但曲沃一系毕竟又实实在在地出自唐叔,而承认唐叔、文侯的行为,则又表明自身是先前晋国的延续。唐叔的始祖地位及文侯的烈烈功绩,除了可以彰显自身的正统地位、过往辉煌和光荣传统外,又着实方便行事。两种不同的感情、行为交叉在一起,就呈现出既无视先祖,又承认部分先祖的复杂行径。

三 “曲沃代翼”对晋国霸主政治传统的形塑

晋武公一生的功绩主要在并晋上,虽然代晋两年后便去世,但其并晋的成就奠定了他在曲沃一系的“始祖”地位。武公卒后,献公诡诸即位。献公在位二十六年,在位期间兼并邻国、开疆拓土,尽灭桓、庄之族。从桓叔、庄伯到武公、献公,曲沃一系在代翼的斗争中形成了无视同宗同姓、灭公族任用异姓卿族和灵活利用王权等经验性认识。这些富有成效的经验影响了晋国统治者的思想和决策,并对晋国霸政及政治传统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由小宗篡为大宗的曲沃一系君主,宗法观念淡薄,在大宗可并的思想下更是不顾同姓邻国,尽灭晋西南诸国,拓土开疆,为日后晋国的春秋霸业奠定了坚实稳固的基础。《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载有的一段话饶有意味,为叔侯与晋平公的对答,其言曰:“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也,晋是以大。若非侵小,将何所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谁得治之?”材料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晋国的兼国多在“武、献以下”,二是这里所说的姬姓诸国皆在晋国周围。那么,晋国的早期扩张为何发生在“武、献以下”?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众所周知,曲沃一支作为小宗是通过篡夺而领有晋国的,上文也分析到代翼后的晋侯对代翼前的晋侯的态度,感情上疏远、宗法上否认。在曲沃一支的经验认知里,只要能维护统治地位,符合统治者的利益,那么大宗可夺、公族可逼,遑论吞灭同姓邻国了,“善邻”“恤邻”“洽比其邻”等道义在曲沃一支的意识里是淡薄的,更何况是在代翼后的晋国扩张时期。因此,无论同姓还是异姓邻国,皆是晋国启土的目标。除上述对话中的诸侯国外,据相关研究,武、献时期晋国吞并的同姓诸侯国还有荀、耿和贾,兼并的异姓及姓氏不明的诸侯国、戎狄有董、冀、随、沈、姒、蓐、黄、骊戎、翟柤和东山皋落氏等等,灭国甚多,无怪乎烛过云:“昔者吾先君献公,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辉煌成就的背后也透露了献公“灭同姓之国,绝先祖之裔”“忮很广欲”。抛开道义不论,事实便是武、献时期对诸邻国的杀伐吞并,实是晋国第一次大范围启土。晋国经过这次扩张,将晋西南的诸国吞灭殆尽,晋西南的盐业、农业及交通要道悉数归晋所有,由此形成、占据了“表里山河,必无害也”的地理优势,为日后晋国的百年霸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代翼后的晋侯为避免小宗篡弑大宗的悲剧再次上演,极力翦灭公族,任用异姓卿族,而异姓卿大夫的任用既为晋国称霸作出了贡献,也为卿族间倾轧乃至三家分晋埋下了伏笔。曲沃一支通过斗争将大宗吞并而成为晋国的新主人,自然要尽力避免小宗篡夺大宗事件的再次发生,因此在政权稳定后晋献公便开始着手处理公族问题,先是桓、庄之族逼,尽杀群公子,尔后骊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形成了晋无公族的局面。任用异姓卿族是“曲沃代翼”后晋国独特的政治土壤所造成的,但也由此产生了两种截然相反的作用。抛去卿大夫忠君、为国为民的情操不说,卿大夫作为其宗族的宗子亦承担着宗族兴盛的重任,因此为谋求宗族的发展,有两个方向可走,一是忠君报国为国谋取利益以获得晋侯的赏赐,二是在本国国内铲除异己兼并、瓜分同僚以扩大家族的资源。第一种,如晋献公灭耿、灭霍、灭魏,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晋文公平子带之乱,周襄王与之阳樊、温、原、欑茅之田,晋文公命赵衰为原大夫,狐溱为温大夫;晋景公灭赤狄,赏桓子狄臣千室,赏士伯瓜衍之县,等等,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晋国积极向外扩张的时期。但当晋国的向外发展受限,或者说受当时霸权与君权衰落、交通方式和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晋国疆域已达到客观条件所支持的最大化,此时卿大夫及其家族想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只能将目标转向晋国国内。于是卿族之间的相互倾轧、吞并便不可避免。这时第二种选择便会适时发生,如晋景公晚年赵氏的下宫之难、晋厉公灭三郤、晋平公时的栾氏之乱、晋顷公灭祁氏、羊舌氏、晋定公时的范氏、中行氏之祸,等等。这些事件亦说明晋国卿族之间的剧烈斗争是在晋国三次大范围启土后才愈演愈烈的。因此,异姓卿族的任用一方面为晋国的强盛、启土作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亦造成了晋国霸权与公室的卑微、卿大夫专权以及卿族间相互倾轧的不良政治生态。

最后,在代翼斗争中形成的尊崇、善用王权的传统,在晋国一直保留延续,成为晋国长期争霸的有效手段。相比文侯勤王,曲沃一支对王权的认识更加实际,因此对王权的利用也更加灵活、因时制宜。曲沃一支在代翼斗争伊始时能够得到周王的相助,当曲沃叛王后,周王转而支持翼,此时曲沃又能做到不顾王命而坚持代翼战略,说明曲沃一支对待王室的态度首先是争取,当王室不利于己方后又视之若无,可见其对王权的灵活利用。此外,还有两事可作补充。一是《国语·晋语一》所载武公对栾共子所说的:“苟无死,吾以子见天子,令子为上卿,制晋国之政。”二是曲沃武公用灭翼得来的宝器贿赂献赠于周釐王,“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在“曲沃代翼”过程中,曲沃叛王后,周王一直支持的是翼,而与曲沃对立。但代翼后,武公主动讨好周王,努力获得王之册命,显示了武公对王权的尊崇和利用,而武公对栾共子之言又透露出武公对获得王命的自信,深知王权的式微与无奈。简言之,曲沃一支虽认识到王权的式微和衰落,但对王权的态度却是尊崇和利用。大致同时期的郑庄公,却因为其权力在周朝的旁落而与周王产生矛盾,先是“周、郑交质”、郑人取温之麦、成周之禾,继而发展到两军交战。与郑相比,曲沃一支对王权的尊崇显然要真诚的多,亦比后来楚庄王“观兵于周疆”“问鼎之大小、轻重”的挑衅要敬畏的多。往后,晋献公“辅相周室”,晋文公“燮诸侯,俾朝王”(子犯钟,《铭图》15200~15215),盟曰“皆奖王室”,晋襄公“辅相周室”,晋悼公会盟曰“奖王室”,晋平公会盟曰“同讨不庭”,等等,“辅相”王室成了晋国的传统,亦成了晋国得政、争霸的手段。晋国对王权的尊崇、顺从和灵活利用,虽然是春秋霸政时代的形势所趋和争霸手段,却也有着悠久的传统,就如同狐偃劝晋文公说要“继文之业”,周敬王派使者对晋定公说要“复二文之业”一般,乃是晋国为周王封建之侯,有藩屏周室之旧职使然。

综上所述,由吞灭大宗而成为晋国新统治者的小宗曲沃,挣脱了传统宗法观念的束缚,尽灭晋西南诸国,实现了晋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范围启土,为日后晋国的春秋霸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宗灭亡的教训,使曲沃一支开始任用异姓卿族,而异姓卿大夫的任用既为晋国的强盛作出了贡献,也为日后卿族间倾轧乃至三家分晋埋下了隐患。而在代翼斗争中形成的善用王权的传统,则在晋国一直保留、延续,成为晋国争霸的有效手段。

四   结 语

“曲沃代翼”是晋国由侯而霸的转捩点,从桓叔封于曲沃到武公被命为晋侯,该事件长达六十七年之久。它从晋国国内的大、小宗争立演变为邦际冲突,周王室曾尝试控制干涉却以失败妥协而告终。代翼过程中曲沃宗子的自然继任、善政、获民与翼宗子的仓促继承、政荒、失民形成了对比,这些不同亦是双方胜负的重要原因。曲沃一支作为小宗经由斗争而吞并大宗,其对传统宗法的无视、破坏显而易见。历经六十七年之久的篡夺之路,也决定了代翼后的晋国绝不是原先晋国的简单延续,而是某种程度上的新创国家。晋国渐渐从周室地方侯伯发展为春秋霸主,实现了从侯到霸的转变。

在曲沃一支成为晋国的新主人后,对外通过获得周王的册命,使其晋侯地位合法化,同时在晋国内部诸多方面进行政权合法性建设。在意识自觉上,对昭侯及之后的几位晋侯的墓葬进行破坏,都城上进行迁都,史书记载上以庄伯、武公为纪年书写晋史,祭祀上宗曲沃、祭武宫,宗法上大量重复代翼前的晋侯谥号。这些现象都表明,曲沃一支以曲沃武公为“所自出者”及强调代翼后晋国的新创性和合法性。而曲沃一支承认始祖唐叔及文侯的行为,不仅是因为实实在在的血缘联系,亦因为此举既可彰显自身的正统地位,还可方便在诸侯之间邦际事务中行事。在曲沃一支的认知里,只要能维护其统治地位,符合其利益,那么大宗可夺、公族可逼,至于同姓邻国,更是可灭。因此,武、献时期晋国大量兼并邻国的现象实与“曲沃代翼”中曲沃一支的这种经验认知不无关系。这一时期的大范围启土,为后来晋国强盛乃至成为春秋霸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曲沃一支的篡位经历还直接导致献公及之后晋无公族的局面,异姓卿大夫的任用,既为成就晋国的霸业提供了贤能之才,也为晋国日后卿大夫专权、卿族间倾轧埋下了隐患,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晋国由强至霸转而内斗分崩的走向。不惟如此,曲沃一支对王权也有着独特的理解。曲沃一支既尊崇王权,又灵活利用王权,这种实用政治手段也是晋国成为春秋霸主的重要原因。

总之,曲沃一支早期宗主所奠定的政治理念,作为一种重要的治国传统被随后的晋国君主所继承,“曲沃代翼”由此对春秋晋国政治和春秋霸主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周代权力结构由王政向霸政转进的过程中,“曲沃代翼”所起的重要作用也值得重视。晋国在“曲沃代翼”之前领土狭小、势力微弱,在代翼之后迅速强盛起来。在这一崛起的道路中,曲沃一系的晋国君主基于霸主政治的需要,以“藩屏周室”的旧职结合称霸的重要手段“尊王”,逐渐实现了由“天下之无王,自晋始”到“乃复勤王以求诸侯”的角色转变,同时也完成了由乱臣贼子到济世良臣的形象转换。

END


作者谢乃和,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暨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教授;李腾,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载《史学月刊》2023年第10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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